“首先,我们要的并不是代言,而是广告,甚至是只投放在Z站或微博的广告;
其次,为什么饿X么要选择白路白远的理由:
1.白路白远的广告费很便宜
2.白路白远的亲和力好,观众不会讨厌他
3.白路白远虽然在娱乐圈还查无姓名,但他们路人粉多
4.昨天的白路白远二人发布的视频中,饿X么广告已经入镜,观众们的反响很好
5.如果我是贵公司的营销,我会认为这是一个能凭借极低成本就能带来最高效益的案例。
可操作内容如下:先在Z站制作白路白远的鬼畜视频,让这个有品牌出镜的片段刻入观众的dna中,再官宣他们代言了饿X么的广告,相信到时品牌都不用买热搜,都能带来极大轰动。
6.白路白远的广告费很便宜。
7.因为白路白远的广告费真的很便宜!
屏幕对面的商务小姐姐:……
明显对方这是有bear来啊!
!
而且……
商务小姐姐看着那句重复了三遍的“白路白远的广告费很便宜”
,心中升起了强烈地好奇心。
所以,有……有多便宜?
对方一定知道她肯定会被这句话吸引,而产生好奇心,才重复了这么多遍!
却不肯直说!
诡计多端!
真是诡计多端的经纪人!
!
坏!
太坏了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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