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咱们谈谈条件吧,因为你,我和男朋友的关系已经断了,这该怎么办?”
“你说吧?”
“我给你两个选项。
第一,承认咱们是真的登记结婚……”
“大姐,这不行的……”
“第二,给我50万的赔偿。”
“大姐,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我已经给你钱了。”
“这是精神损害赔偿,你耽误了我的青春。”
“大姐,你已经四十六岁了……”
“怎么,嫌我老?这岁数正当年。
要不是因为你……”
话没说完,黄鹂掩面啜泣。
那天在婚姻登记处的痛楚一幕又在脑海里回放,被拒绝登记之后,黄鹂又一次找到于鹰,想跟于鹰解释。
在于鹰眼里,黄鹂欺骗了他,因为黄鹂曾经说自己有房子,并拿出房产证的复印件。
于鹰相信了,才答应和黄鹂结婚。
黄鹂在诉苦:“现在,男朋友跟我分手了,这50万能赔得过来吗?再说了,咱们是合法夫妻,你的收入也有我的一半。”
王心双手抱头。
他无法想象黄鹂竟然提出这样的要求,况且自己现在也拿不出50万,而没有50万的赔偿,黄鹂不可能答应跟他办理离婚登记。
王心走进一家律师事务所,接待他的律师叫顾绵延。
顾绵延听完,慢悠悠地说:“这事嘛,找我就对了。”
王心一阵欣喜,连忙问该怎么办。
顾绵延还是不紧不慢地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你有两种救济方案,一是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二是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那个更快?”
“现在还谈不到快与慢的问题,首先是哪一个救济方案可行的问题。”
“那……到底哪一个可行呢?”
“首先,婚姻无效的条件。”
顾绵延停下来,点了几下手机,眼睛盯着手机屏幕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是重婚,第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三,是未到法定婚龄。
你看看你符合哪一条的规定。”
“这三条都没有啊。”
“那就只能采用第二个方案。”
“第二方案需要什么条件?”
顾绵延的眼睛还是不离手机屏幕:“《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个……”
“还有,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胁迫是怎么个胁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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