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挖苦我啦,我还不是为了混碗饭吃,你说呢?“是啊,都挺难的。”
我提议大师到我家去住,因为两个人住的话房租就可以减少一半,大师二话没说爽快地同意了。
看来,他在这狗窝一样的屋子里呆够了。
我们当即帮他收拾东西,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乱七八糟的弄了一个包,然后退了房,去了我家。
我家因为陈宫的离去而倍显空荡。
前两天,我还思谋着要不要申请内宿再搬回厂里去住,但前一天,我就否决了这个想法。
好马不吃回头草,既然当初兴师动众地搬出来了,如今再狼狈不堪地搬回去,丢人。
我现在还丢不起这人。
在我的那帮同事眼中,我是一个未来的大神作者(我也一直这样认为)。
大神应该是那种特立独行牛逼烘烘的人物,假设我申请了内宿,他们就会对我成为大神这一说法提出大大的质疑,我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将直线下降,那么我的做法将使我后悔终生。
因此,穷困潦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颜面尽失。
这就是我对放弃了申请内宿的看法。
由此不难看出,我是一个多么顽固的人。
大师与我合租,我有几点考虑。
陈宫走后,我一直一个人,非常空虚,内心深处的那种空虚。
一个没有朋友的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
我每天下班后的生活,无非是看看电视,看看杂志,听听广播,然后洗澡睡觉,直到天亮。
陈宫走后,我在家中从没做过一次饭。
几乎都在外面搞定。
早餐和午餐在厂里吃,晚上下班就在街上吃,有时吃点烧烤,有时喝些豆汁,但这些都不挡饿。
我经常半夜里被饿醒,梦游似地披衣下床,然后咚咚跑到楼下,超市没关门就进去买泡面和面包充饥,如果超市打烊了,只好再饿着肚子上楼,喝点白开水继续睡觉。
还有一点,我在本书的开篇提到过,我在外租房,已经穷疯了。
陈宫在的时候,已经很穷,陈宫不在了,房租由我一人承担,我更穷了。
尤其是这段时间,厂里正值淡季,一周下来几乎加不了几个小时的班,要知道,一个加班制人员,没有加班,光靠那点基本工资,简直没有活路了。
大师的加入将多少缓解我的负担。
他虽然也穷,但总有一些存钱的,他在那医院干了那么久,要说一毛存款都无,不信。
另外我觉得大师这个人真实可靠,我想跟他共图大计,共同创业,没一个人愿意给别人打一辈子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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