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死后不久,语文老师布置了一篇题为《最难忘的一件事》的作文。
我不假思索用我拙劣的文笔平铺直叙了这件事情。
至今记得文章的开头写道:“我最难忘的一件事儿发生在两周之前,妈妈跟人吵架,他们人多势众,妈妈孤军奋战,不但没吵过人家,还挨了一顿打。
这令妈妈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伤心之下,回家喝了农一清(一种农药牌子),喝到一半就死掉了。
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傻的女人。”
这篇作文交上去之后出乎意料地得了个“甲”
,被老师当作范文贴在教室后面的“学习园地”
中,供全班同学观摩效仿。
老师的批语是:“感情细腻,立意独到,无错别字。
你很有小说家的潜力。”
我的欣喜可想而知。
我迅速忘记了母亲离世所带来的茫然和悲痛,沉浸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扬中。
母亲死后,父亲把我送到了外婆家,由外婆代为抚养。
父亲只身去了外地打工,我也开始了我的童年生活。
我说我的童年是灰色的,一点不夸张,痛失生母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那时的天空总是灰蒙蒙的,一年中难见晴天,甚至在夏季,也很少看到太阳。
我养成了伤春悲秋的坏习惯,一直延续至今。
伤春悲秋具体表现在,喜欢白天,不喜欢黑夜;喜欢静思,不喜欢热闹;喜欢独处,不喜欢群居。
众所周知,写作这件事儿,除了真的热爱外,并不好玩儿,它属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结合。
写,离不开手,作,离不开脑,所谓手脑并用,心力交瘁,就是这玩意儿。
而且容易使人体力消耗,意志崩溃,把命都玩完了。
法国的巴尔扎克,中国的路遥,都是很好的例子。
可是我不这么认为。
写作对我而言是生命形式的最好表达。
说通俗点,写作就是我的命,没有它,也就没了我,没了它,我的存在毫无意义。
因为我的童年包括随后而来的青少年,都是在自我释放的文字中度过的。
那些或飞驰或安静的文字给我带来了无与论比的快乐。
我的文字被印成了铅字,占据了各种报纸杂志的角角落落。
它们为我赢得了荣誉,赐予了我福祉。
因此,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让几万人、几十万人甚至更多的人通过我的作品认识我,就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一样,世界驰名,誉满天下。
可悲的是,虽然我一直笔耕不辍,写各种类型的小说,最终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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