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重笙推测:“难道刻上姓氏就能值钱些?”
这是个事实。
比如一块磨脚石,沾上哪位名人——比方说它曾经在某位大诗人脚下踩了几回,有幸跟那位的脚上茧子亲密接触过,那它……那它还是个磨脚石,但却会成个被别人一掷千金买回家当传家宝供起来的磨脚石。
但是天云氏是天九荒的北荒之主,刻着家主姓氏的铜钱搁凡界也没多大用,你不能指望一个以温饱为终生目标的小贩知道什么叫天九荒什么叫苍茫天云氏,该买得起一个馒头,它也买不了两个。
晋重华忽而道:“你在罗家手里吃过亏?”
“啊?师兄怎么知道?也不算,就是以前去罗家乞讨的时候,罗家有几个小孩子讽刺了几句。
我都记不得是哪些人了。”
他那时听说罗家收小童,就借着乞讨去碰运气,十年一晃而过,已经不记得当年到底见了什么人,有没有罗公子罗夫人,但是仍然记得这件事的原因就是,那里头一个孩童说过:“我们罗家是修仙的,你这种没根骨的废物怎么可能入我们家门。”
那几个好像也是什么旁支抱过来的孩子,资质如何不知道,语气却是相当高高在上,仿佛一个眼神就是恩惠,跟你说话就是仙人对蝼蚁的施舍。
阮重笙想着想着就笑起来:“后来好像没听说罗家出什么天才了。”
莫欺少年穷呀。
晋重华道:“丢人。”
“啊?”
“你天赋不在我之下。”
晋重华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出与外表不符的话:“旁人比不得。”
阮重笙乐得前仰后合。
“师兄,”
他一只手搭在晋重华肩上,这次没有被拍开,“我要是那时候遇见你就好了,你一定会好好保护你柔弱的师弟我的。”
后头那句是三句不离的嘴贫,临别对于阮重笙问的要不要跟罗家递信这个问题,慕容醒施施然道:“来前已经留过书信。
晚些他们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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