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他终于想出了个理由来找我,特意去买了盒号称“美国芝士界一哥”
的芝士蛋糕。
“我选了自己最爱吃的芝士,我觉得你也肯定喜欢吃,想找你一起吃。”
祯炎的声音里明显带着笑意。
除了喜欢的电影、小说,我们又多了一项共同点,也算得上最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吃到一起去!
我的内心如同被巨大的幸福充实起来,脑海里不断播放着小时候背过的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①。
】
我们说着话,我虽然害羞地想找理由分开,俩人却还保持着抱在一起的姿势。
祯炎个子高,我像一只考拉紧紧挂在大树上。
两个人似乎对拥抱这件事,即熟练,又生疏,还执着。
感受到我在怀里动了动,祯炎好听的声音在我耳畔研磨:“嗯?”
我被这声音惹得心头发颤,不由自主道:“腿软了。”
刚刚心头像着火似的,一路不顾一切地狂奔,腿肚子都感觉要抽筋了。
祯炎俯身,轻轻松松捞起我的膝盖,将我抱到旁边的行人凳上。
我惊呼一声,不自觉地伸手搂住他的脖子,“诶!
我自己能走。”
“可是我舍不得你自己走,而且,我还想抱抱你。”
我干脆把脑袋埋在他颈窝,恋爱都是这样火箭速度的吗?我还没跟他拉小手呢。
依照我之前认知里的人类正常交往步骤:第一步:自我介绍;第二步:互相简要了解;第三步:???的问号终于有解了。
???等于祯炎的怀抱。
“你的新发型特别好看,我很喜欢。”
有了女朋友的祯炎也变成了夸夸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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