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女朋友丁之童,”
甘扬给他们介绍,“这是王怡,我partner,我们说好了等他博士毕业一起做鞋。”
王怡对她笑笑,有点尴尬,好像在说:你别听他胡诹。
丁之童也就笑笑,意思是:我懂。
公寓里只有西式厨房,炊具也不齐全,但甘扬总归有办法,还是做了挺丰盛的一餐,吃得宾主尽欢。
丁之童听两人聊天,才知道甘扬是从大二下半学期开始练长距离的,后来又在一个路跑者俱乐部里认识了王怡。
那个俱乐部没有专业运动员,但高手不少,每年都要搞一次类似集体旅行的封闭式集训,为马拉松比赛做准备。
那一年夏天的集训地点刚好就选在了伊萨卡,甘扬也参加了,和王怡睡上下铺。
那段时间,他们每天早上和下午各一次训练,低强度,但大运动量,无氧一天隔一天,有氧经常是120分钟起步,动不动就跑个低配速的40公里。
甘扬作为跑马的菜鸡,水泡、淤血是家常便饭,全靠王怡教他怎么处理,两人之间的友谊大概就是那时积累下的。
尽管自己现在也开始跑步了,丁之童还是不太能理解这种行径。
她也有主动找虐的时候,比如暑假去实习,给人家当廉价劳动力,忙起来常常连水都忘记喝,饿了就吃个热狗或者墨西哥卷,有时候夜里加班到一两点,澡也不洗地钻进被子里睡觉,第二天一早再原样钻出来,还得把自己收拾干净上班去。
这种虐虽然也是自己找的,但是有钱赚啊,跟他们那种花钱找的虐完全不一样。
“听着就好疼啊,你为什么还要去跑?”
她问甘扬。
“因为喜欢啊。”
他看着她回答,目光闪亮。
她又被电了一下,在餐厅低垂的吊灯下面,微笑着与他对视了一秒。
王怡在旁边看到了也只能作没看到,尽量当一颗只发出不可见光的电灯泡。
下周一,康村开学。
这个周日,甘扬就该走了。
那一天,纽约城也在下雪,但眼前的景色却跟伊萨卡的雪景截然不同,只有零星几片雪花在城市上空飘飘摇摇,落进一道又一道深长不见尽头的峡谷。
谷底行走的人太多,以至于雪根本积不起来,一落地就融化了,留下惨淡脏污的冰霜。
丁之童自知是个很冷感的人,别的女孩子说看哭了的电影电视,到了她这里,只觉得煽情过分以至于无聊。
要是在从前,有两个成年人因为彼此之间相隔350公里,几个礼拜才能见一次面,唧唧歪歪,难分难舍,她估计会翻个白眼,在心里说一句:矫情什么矫情啊?
但现在这小别搁在她自己身上,竟然真有些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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