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手活力四射,对俞宵征并不坏。
但当他渐渐悟到了西嫣写的词的具体内涵后,他对俞宵征是越来越不耐烦,俞宵征感觉得到他眼里的刺。
吉他手和主唱都不是善谈的人,吉他手仿佛一直看不见俞宵征。
主唱和俞宵征的关系尚可,看在西嫣的面子上,给出有限的善意。
其实俞宵征不需要谁多看他一眼,有人在为了西嫣说话,这就好了。
突然大门被凶狠地撞开,贝斯手头一个出来了。
他现在浑身上下都是金灿灿的,花衬衫开了一半,露出两瓣起伏的胸肌,他挂着一条银色的链子,坠着一颗祖母绿的钻石。
年轻人看到俞宵征在门口,动了动嘴,压住一口气,狠狠杀了俞宵征一眼,低声道:“死兔子!”
然后气咻咻地走了。
俞宵征愣愣看着他远去的身影。
毫无疑问,这个年轻人深爱西嫣的才华,只痛恨他俞宵征一个人。
他正站在深红色的布满蟒纹的酒店的最高层,他知道再走三十米,走出这个通道,就能看到香港最好的夜景,通过隐形似的大玻璃窗。
这是俞宵征俞宵征总想,自己并非是个百无一用的人。
他有一些技能,他能画一些国画,有一手登峰造极的小楷,还会修无线电、吹长笛和箫。
真的还要数下去,他还有非同一般的对文字的敏锐,对对联或者捉刀代笔,都是可以的。
或许是来源于他的父亲的教导,他拥有很多专精即可赚钱的本领。
文凭上,他还有四六级的证书和大学毕业证。
在北京找个工作,对俞宵征而言不成问题,他甚至可以回去教方治读书。
方治的妈好心,或许还能介绍几个学生给他,他不用很多钱,教书的时候还能给学生家里换灯泡。
他很物美价廉,他和他爸爸一样,都是好用的旧时期的秀才。
回去以后不论别人如何中伤自己,他不会让西嫣被任何所打扰。
他坚信,一定能养得起西嫣和他自己。
那不然又怎么办呢?他欠西嫣的了,永永远远欠着西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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